莫把瞞報個人事項當“小節(jié)”
莫把瞞報個人事項當“小節(jié)”
2017年04月08日 10:19:16 來源:中國網 作者:
湖南省郴州市紀委日前通報,8人因不按規(guī)定如實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等問題,分別受到“雙開”、行政撤職、行政降級、黨內嚴重警告等處理。其中,陳曉梅在郴州市口岸辦工作期間,違反組織紀律,于2012年至2015年,未向組織報告未經批準,先后4次出國到日本。(2017年4月6日 新華網)
“誠者,天之道也;思誠者,人之道也”,對黨忠誠更是黨員干部的第一種品質。然而,陳曉梅、全良娥、王永華等8人卻淡忘了自己的身份、拒不如實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。郴州市紀委對其曝光問責,釋放出了執(zhí)紀必嚴的強烈信號,對心存僥幸者無疑是響亮的當頭棒喝。
據《關于領導干部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的規(guī)定》顯示,個人有關事項的主要內容有兩方面:一是領導干部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、子女移居國(境)外、從業(yè)情況等事項,二是領導干部收入、房產、投資等事項。由此可見,該制度直指貪官要害,是反腐的“大利器”之一。
《規(guī)定》要求:“領導干部須積極主動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,并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準確”。然而,在實施中卻存在虛假申報多等問題。原因何在呢?或習慣于“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”,以應付的心態(tài)對待;或某些方面“見不得人”,只好玩“躲貓貓”;或把制度的執(zhí)行當作“穿小鞋”、滋生了消極抵觸的情緒……
事實證明,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(zhí)行。否則,一步踩不實就可能步步虛浮。對個人事項報告制度,黨和政府要嚴管實管,不搞“看人下菜碟”式執(zhí)紀。一是嚴肅查處違規(guī)行為,打破“法不責眾”的幻想;二是拓寬監(jiān)督渠道,破除“查不到我頭上”的僥幸;三是補齊制度“短板”、及時跟進核查和公示,把制度的落實推進到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“心底無私天地寬”,只要“家事”沒有“貓膩”、“家產”來源清白,何懼別人評說?又何懼他人知曉?因而,領導干部要不忘初心、擺正心態(tài),自覺接受制度約束、主動堅守從政“底線”,切莫把瞞報個人事項當成“小節(jié)”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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